2013年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和方法
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,由招生录取组和监察组参与,以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德智体美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、注重素质、择优录取。
1、预录取
(1)预录取成绩=复试成绩+特长加分。
(2)进入复试的考生分专业按预录取成绩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。
(3)预录取结束后未录满的专业,其招生计划转到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计划。
2、录取
预录取结束,招生办公室到北京市高招办进行审批合格后其名单在网上公示。录取名单在公示3天后,可在我院招生网上查询,也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。之后,招生办公室用邮政快递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。